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体教职工。
二、申报范围
围绕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改革主题,总结凝练2022年1月1日以来关于民办高等教育评价、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价、课程建设与质量评价、学科专业综合改革评价、职普融通、科教融汇等领域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实践性和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例。
三、申报要求
(一)案例须突出亮点和特色,数据和事例须详实准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
(二)案例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承担具体工作,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同一申报人和团队只能申报1项,同一案例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申报人可以以合作者的身份出现在其他案例的申报中。
(四)合作案例需列出全部合作者,获奖证书将以申报时填写的参与人排序为准。
(五)已获往届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有关案例,原则上不参与此次申报。
(六)本次案例评选限额申报,专委会每个会员单位限额10项。如我校超过10个项目申报,学校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遴选10个项目报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
四、材料提交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4年10月14日(周一)16:00前将案例申报书(附件2)、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f@nfu.edu.cn,邮件命名“单位名称+优秀案例申报+项目数”(项目文件命名“优秀案例+案例名称+作者”)。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发动,明确质量要求,确保参评案例质量。学校将统一报送我校申报的优秀案例至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进行评奖,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附件:1.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申报书
3.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申报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25日
(联系人:顾凡,联系方式:61787269)